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世界中医药》 > 201811
编号:13581775
李元文教授从毒论治皮肤病经验(3)
http://www.100md.com 2018年6月1日 《世界中医药》 201811
     外毒 [9],即外感毒邪,分为邪化之毒、毒气、虫兽毒、药毒、食毒及漆毒、光毒等。当前环境污染较为严重,尘螨、花粉、可吸入颗粒物等可视为因环境恶化产生的外来毒气或毒邪。这一致病邪气不容小觑。邪化之毒是指致病邪气蕴于体内不能及时排除,进而转化为对人体损伤更加严重的毒邪,常见有风、湿、热转化而来的风毒或风湿热毒,热毒或湿热毒邪。在皮肤病致病中虫邪也是最常见的致病因素,一般的虫咬不会产生严重的问题,但虫邪夹毒邪致病则病情异常严重,如隐翅性皮炎,毒蛇咬伤等甚至于可危及生命。药毒也是皮肤病最常见的致病因素之一,凡药三分毒是指但凡能治病的药物必然有一定的毒性,如严格的无毒则只能是食品。但有些药物有严重的药毒反应,如剥脱性皮炎药疹,大疱性表皮松解性药疹,红皮病性药疹,这些被视为严重的药毒作用于人体出现的剧烈反应,有的甚至于危及生命。食物中某些食物是明确有毒的如有些蘑菇,未经加工的生扁豆、生黄花菜、白果等,但也有原本没有毒的食物由于污染农药等如误食后出现了中毒的症状,也被视为是食物之毒引起。漆毒是古代就有明确记载的,又名漆疮。隋·巢元方《诸病源候论》:“人有禀性畏漆,但见漆便中其毒……亦有性自耐者,终日烧煮,竟不为害也”。此系因人禀性畏漆,感受漆气而发。多发生在身体的暴露部位,所接触的皮肤突然红肿,焮热作痒,起小丘疹或水疱 ......
上一页1 2 3 4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76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