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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197206
药品有效期管理与实践
http://www.100md.com 2009年10月25日 常军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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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合格的限期。早期药厂对药品有效期的标示方法各不相同,有的标有效期,有的标失效期,有的标批号及有效期年限等,直到2006年6月1日施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24号令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药品标签中的有效期应当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 x x x年x x月”或者“有效期至x x x x年x x月x x日”;也可以用数字和其他符号表示为“有效期至x x×x.×X.”或者“有效期至x X x x/xx/x x”等,药品过期后会出现效价降低,毒性增加,对人体产生危害。所以为了保障用药安全,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按劣药论处,同时也规定了较严厉的法律责任。药品经过合法的程序采购到医院,药品的日常保养显的尤为重要,有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本院创院61年,经验不断积累,各项制度不断完善,现将本院药品效期管理浅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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