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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39538
妊娠合并心力衰竭的早期识别及治疗(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0年第7期
     3 讨论

    本院诊治妊娠合并心力衰竭的病因以妊娠高血压疾病最高(62.5%),其他病因较少。可能与本院为基层医院,行产前检查时发现有心脏病、心功能不全的孕妇,已转上级医院诊治,只有未作产前检查的孕妇,未及时诊治原发病,病情发展至心力衰竭时才来就诊,或与临产时病情危重不能转上级医院就诊有关。本组患者中,以重度心力衰竭(心功能Ⅲ~Ⅳ级)症状为主诉入院的有26例。妊娠合并重度心力衰竭孕产妇、围生儿死亡率高,故早期识别早期诊断,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是抢救成功的关键。

    3.1 定期产前检查,加强监测

    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原发病,识别早期心力衰竭表现。妊娠合并心脏病在孕产妇病死率中居第2位,在间接产科死因中占第1位[1],心功能衰竭是其死亡的主要原因。因此加强产前检查,预防和及时治疗引起心力衰竭的原发病,如妊娠高血压、贫血、低蛋白血症及妊娠水肿,有助于防止妊娠高血压性心力衰竭的发生。有妊娠合并症,如出现咳嗽、心悸、平卧气促时,要警惕心力衰竭的发生。当出现下列临床表现者,要考虑早期心力衰竭:①轻微活动时出现胸闷、心悸、气促;②夜间憋醒;③咳嗽伴肺底有啰音,咳嗽啰音不消失,经抗感染治疗效果不好。④休息时心率超过110/min,呼吸超过20/min。咳嗽症状是心力衰竭的早期表现之一,但在子痫前期,不一定伴随心率加快>110/min,故对妊娠晚期出现咳嗽,经治疗无改善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尤其是未作产前检查,临产急诊入院的孕妇,更要详细询问病史,注意排除心力衰竭以外的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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